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請購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請先確認該物質是否有在本校核可運作清冊中 本校核可運作(使用、貯存)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清冊 ![]()
有 : 請於請購前填寫「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請購申請書
」送環安衛中心環保組審核,購入後請確實填寫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
※核銷時請檢附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請購申請書影本及廠商出貨單或明細表,每次購買須重新申請。
無 : 請於請購前填寫「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核可文件申請書
」 送環安衛中心環保組審核,後續進行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可等相關作業。
※如申請後再自行撤案者,請儘速通知環安衛中心環保組承辦人員終止申請核可作業流程,若主管機關已辦理者,相關衍生之審查與證書費用須由實驗室繳納支付。
各校區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承辦人員請依所屬校區聯繫校內分機 楠梓校區#22515楊先生、建工校區#22512陳先生、第一校區#22514陳先生。
環安衛中心審核回覆前,請勿自行購買

1.列管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請存於藥櫃中並上鎖。
2.【楠梓與第一校區】運作毒化物必須依照單一毒化物(不同濃度需分開填寫)實際運作情形逐日填寫「 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
」。
【建工校區】運作毒性化學物質實驗室應至教育部化學品管理系統逐日填寫運作紀錄表。
3.【楠梓與第一校區】運作關注化學物質請逐月填寫「 關注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
」。
【建工校區】運作關注化學物質實驗室應至教育部化學品管理系統逐月填寫運作紀錄表。
4.運作場所請於實驗室門口張貼「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場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