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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級管理(CCB)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0條

  雇主對於具有危害性之化學品,應予標示、製備清單及揭示安全資料表,並採取必要之通識...(略)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1條

  雇主對於前條之化學品,應依其健康危害、散步狀況及使用量等情形,評估風險等級,並採取分級管理措施。

  前項之評估方法、分級管理程序與採行措施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3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10條第1項、第11條第1項、第23條第2項之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


開始前請先準備:化學品清單、安全資料表SDS(中文為主)

化學品評估及分級管理 (Chemical Control Banding, CCB)網站

CCB化學品分級管理  (點選圖片直通網站)

●無暴露濃度/無作業環境監測,請用CCB分級 (下圖藍框標示)

●有暴露濃度/不需作業環境監測,請用定量推估模式(無通風或飽和蒸汽壓擇1) (下圖綠框標示)

●有暴露濃度/需作業環境監測,請進行作業環境監測或定量推估模式(無通風或飽和蒸汽壓擇1) (下圖綠框標示)

 

Q:清單上的SDS索引要輸入什麼?

A:實驗室自行編列,數字依序編列

Q:如有化學品(含毒化物)要廢棄要找誰?

A:請依所屬校區聯繫環保組各校區承辦人員,建工校區 #22512陳先生 / 楠梓校區 #22519楊先生 / 第一校區#22514 陳先生 

Q:如對化學品分級管理操作步驟有問題要找誰?

A:請依所屬校區聯繫職安組各校區承辦人員,建工校區 #22505范先生 / 楠梓校區 #22502鄭小姐 / 第一校區#22503 周小姐 

Q:查核時要準備什麼資料?

A:1.化學品清單 2.瓶身標示 3.SDS安全資料表 4.分級管理執行紀錄 

Q:什麼時候會來稽查?

A:預告下半年度專案稽查,原則上勞檢員執行職務時,不得事先通知事業單位 

Q:教育部化學品管理與申報系統無法登入

A:請先嘗試以忘記密碼(操作步驟:https://shecenter.nkust.edu.tw/p/412-1023-7067.php 忘記密碼)取得密碼,如無法收到系統郵件通知,請通知職安組人員協助於系統更改電子郵件,學校編號:550053

Q:化學品要怎麼標示?

A:請參考網頁說明https://shecenter.nkust.edu.tw/p/412-1023-11389.php,下載相關圖示、檔案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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