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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轉環境部修正「危險化學物質(品)異常處置及運作貯 (儲)存、 應變管理參考指引」。

環境部修正「危險化學物質(品)異常處置及運作貯(儲)存、應變管理參考指引」

旨揭指引為提供輔助管理規範,非取代現有法規規定,為危險化學物質(品)安全運作,請督導所管遵循、落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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