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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轉勞動部預告修正「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草案,並附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

對修正草案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公告次日起30日內向該勞動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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