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修正草案,倘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公告60日內提送。
「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部分條文及第5條附表1、第12條附表3、附表4修正草案,業經勞動部中華民國115年5月7日以勞職授字第1150251656號公告預告,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公告次日起60日內依所附意見表提送勞動部。
對於本案內容有相關問題,請逕洽:
承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聯絡人:賴檢查員
電話:(02)89956666分機:8123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