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教育部辦理「112年校園安全衛生暨環境保護績優人員選拔表揚計畫」活動相關內容,詳如附件。

教育部為積極推動校園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政策,肯定與獎勵大專校院環安衛相關行政人員、職醫護人員及教師於業務上貢獻及努力,特辦理「112年校園安全衛生暨環境保護績優人員選拔計畫」;報名資格如下:

  1. 大專校院任職之環安衛相關行政人員、職醫護人員及教師。
  2. 於同校服務任職滿1年(111年1月1日起迄今)。
  3. 由學校或單位主管推薦,無推薦名額限制。

計畫選拔之競賽主題分為「校園安全衛生管理創新作為獎」及「校園環境保護管理創新作為獎」2類,評分項目及權重如下:

  1. 校內職務貢獻之具體成效:15分。
  2. 創新作為之創新度與參與度:40分。
  3. 創新作為之實際執行成效:30分。
  4. 創新作為應用於他校推廣度:15分。

​​​​​​​計畫選拔分為「初選」及「複選」進行:

  1. 初選:

​​​​​​​          辦理單位:本部偕同大專校院校園學習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自主互助聯盟辦理。

          評選方式:採書面審查方式辦理。

     2. 複選:

          辦理單位:由教育部統籌辦理。

          評選方式:採成果分享會議方式辦理,由複選入圍人員進行成果分享簡報,並與評選小組進行綜合座談。

活動期程及報名方式詳情請查閱附檔-112年教育部校園安全衛生暨環境保護績優人員選拔表揚計畫。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