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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正之「危險物質(品)異常處置及貯存、 應變管理參考指引」,詳如附件。

教育部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正「危險化學物質(品)異常處理及運作貯(儲)存、應變管理參考指引」

原名「危險物質(品)常異常處置及貯存、應變管理參考指引」,係參照國際及我國現行對危險化學品之管理規範,提出一般性、共通性之管理要項、貯存與運輸規範,及緊急應變處置作業程序,供依不同管理目地與管制需求參考應用。

完整內容請參閱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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