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教育部函轉勞動部檢送「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修正草案,並附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1案,詳如附件。

來函、修正草案總說明與對照表、修正草案意見表如附檔。
如對旨揭修正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公告次日起30日內函送該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瀏覽數:
登入成功